참고 하십시오. 一胎生育证(生殖保健服务证←연길에서 부르는 명칭) 2009年3月1日起吉林省已取消一胎生育证,但群众如有特殊需要时,可持夫妻双方户口本、结婚证及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,到户口所在村、社区开具《一胎生育情况证明》,再到户口所在镇(街道)计生办申请办理。 注:如夫妻双方为异地户口,原则上应在女方户籍地办理。但如果男方为延吉市户口,并在延吉市登记结婚,经本人申请可以在男方户籍地办理一胎生育情况证明,如在女方户籍地登记结婚,需要满一年后方可到男方户籍地申请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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